温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温州市人民政府统一组建,并经浙江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温州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重视合同约定,参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温州仲裁委员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是把建成团结、进取、公正、谦洁、精干、高效、便民的享有盛誉的仲裁机构,努力为温州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的健康发展服务。

    仲裁案件具体的受理范围是: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期货证券纠纷以及海商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等。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主 任:徐纪平
副主任:黄纯诚(市人民政府)
       王靖高(市法制办)
       于 伟(市法院)
       童平宇(市律师协会)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何包叶(温州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玉平(温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陈高鲁(温州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周臻和(温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
       张海若(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监督处处长)
       金作崇(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秀乐(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赵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建胜(温州房管局副局长)
       戴星火(温州市工商联、总工会副会长)
秘书长:张海若(兼)

4 关于叶春等任职的通知
4 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参与仲裁工作的通知
4 温州仲裁委召开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 我市召开全市仲裁工作会议
4 温州仲裁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仲裁员、先进个人的通知
4 徐纪平常务副市长在全市仲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靖高作温州仲裁委员会工作报告
4 仲裁员代表在全市仲裁工作会议上发言
4 关于聘任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4 温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
4 关于成立温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4 关于聘任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通知
4 温州仲裁委员会召开部分仲裁员座谈会
4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二届温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的通知
4 温州仲裁:在发展中追求和谐
4 温州市法制办公室等四单位联合发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仲
北京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
深圳仲裁委员会
苏州仲裁委员会
 
当前访问人数
版权所有:温州仲裁委员会      浙ICP备05018902号管理员入口
地址:温州市江滨中路(筲箕涂)海事局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325000
电话:0577-88336165 传真:0577-88337370